根据合肥幼专《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述职、考核工作的通知》,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学前教育系教职工述职和学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诚 张敏(大)
副组长:陈琪 张亚军 杨谊金
成 员:张茜 宣兴村 林春霞 宋婕 张帆 朋文媛 刘佳 郭敬 夏红煜
二、述职、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述职、考核时间
述职、考核工作在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述职测评安排
1.分组进行述职测评,在2021年3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组召集人确定。分组情况见下表:
组别 |
处室名称 |
召集人 |
一 |
辅导员 |
陈伟邦 |
二 |
学前组 |
宣兴村 |
三 |
早教 特教组(11人) |
朋文媛 |
四 |
儿童艺术组 |
郭敬 |
系部领导、系部团委书记、党务秘书、教学秘书原则上参加所属教研室述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团委书记也可以参加辅导员述职。
教研室成员名单以教务处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考核组织
1.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专任教师的考核工作,系党总支负责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系部领导负责团委书记、教学秘书、党务秘书的考核工作。
2.系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系教职工考核工作的统筹和考核结果的审核、公布及提交学校相关部门。
(五)考核办法
1.专任教师考核依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各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牵头负责,成立包括任课教师在内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办法对每一位参加考核的专任教师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按本教研室实际参评的专任教师总数各25%的比例分别推荐综合奖、校长奖获奖人选,考核结果和获奖人选推荐名单由系里汇总公示、审核后统一报组织人事处。
2.行政管理人员(含中层干部、处室行政人员、系部团委书记、教学秘书、党务秘书)的考核依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各分管领导根据考核办法对每一位参加考核的行政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并依据评分结果确定按系实际参评的人数各25%的比例分别推荐综合奖、校长奖获奖人选(3人及以下按50%总比例);系部团委书记、教学秘书、党务秘书的评优纳入系部评优指标中统一考虑。
3.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依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实施办法》组织考核。系党总支按照考核办法对实际参加考核的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按专职辅导员人数各25%的比例统筹推荐综合奖、校长奖获奖人选;按兼职辅导员、班主任总人数的10%比例统筹推荐综合奖获奖人选,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评分结果及获奖人选名单报组织人事处。(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考核不占系部评优指标)
三、相关要求
1.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准备学期述职和考核相关材料,认真参与期末述职、测评工作。
2.系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期考核工作,遵循真实、客观、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并在2021年3月12日下班前将考核结果报系部考核领导小组,确保学期考核工作圆满顺利。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