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午,学前教育系党总支在鹤琴楼601会议室召开系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侯隽主持。

会上,侯隽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兴村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教育的重要讲话摘编;宋婕领学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吴莉莉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章、第七章。
交流发言环节,王哲表示,《通知》强调,党员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作为一名党员教师,首先要做到学纪、知纪,最终要做到明纪、守纪,只有在学纪上更透彻、知纪上更清晰、明纪上更自觉、守纪上更严格,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侯隽做总结发言,她指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是重要政治任务,要把《条例》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主要学习内容,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要注重融入日常、学用结合,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自身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防止“两张皮”。她强调,党总支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条例》,带头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引导广大党员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意义和规定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文/图:王哲 审核:侯隽)